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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閣下
紐約,紐約10017
秘書長:
我們恭敬地請你就緬甸的局勢正式提上聯合國安理會的議程,並運用 閤下的影響力支持通過一項有約束力的決議,要求恢復緬甸的民主。
我們欣見在2005年12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緬甸的局勢作了第一次的簡報。然而簡報會只是化解緬甸當前危機的第一步。我們相信緬甸日趨不穩的局勢不僅對緬甸人民帶來威脅,更危害國際和平與全球安全。因此,聯合國安理會有責任介入緬甸的危機。
緬甸的局勢正在惡化,因此落實有關請求實在是刻不容緩。正如許多報告指出,緬甸由全世界最殘暴的軍政權管治。軍政權侵犯人權的事件包括:
1.緬甸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囚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姬 的國家。
2.囚禁反對派人士及使用酷刑,受害者包括1100多名政治犯,當中13人為國會議員。
3.以強姦暴行作為戰爭侵襲的武器。
4.強迫七萬名兒童任童兵,數目遠超於任何國家的軍隊。
5.造成至少70萬名難民,逃亡至緬甸鄰國,外逃的難民人數料將陸續增加。
6.緬甸軍政府軍隊已令50多萬村民被逼逃離家園,成為國內流離失所者。他們在緬甸東部的森林與山區的生活。他們唯一的願望重返家園過著和平的生活。
7.焚毀或破壞2,700個村落。
8.由於緬甸軍政府拒絕允許人道援助機構,如無國界醫生組織(法國)和聯合國的全球艾滋病、結核病和瘧疾基金,推展他們的工作,導致這些組織撤離緬甸。
9.緬甸是東南亞非法生產非法的甲基苯丙胺的最主要國家,令整個地區的個人和家庭的健康受到嚴重威脅。
10.對緬甸的克倫族少數民族進行新一輪的猛烈攻擊。侵略克倫族的行為包括,射殺手無寸鐵的平民和兒童、焚燒村莊、強姦、使用酷刑及令他們肢體永久傷殘。
近年來,聯合國已從外交途徑介入緬甸的問題。秘書長辦公室的兩名特使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四名特別報告員已在推動政權的改革上失敗。你要求政權在2006年內推行民主變革,但直至目前為止,政權並沒有任何行動。
聯合國不是唯一機構試圖在外交上與軍政府交涉的機構。歐洲聯盟已經派出訪問團,代表歐盟要求緬甸軍政權作出改革,卻徒勞無功。緬甸的周邊國家,包括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和新加坡都未能與緬甸發展雙邊外交,而最近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要求為改革,亦已被拒絕。
緬甸政權顯然是不願回應合理的外交請求。外交失敗的責任,應完全是歸咎於緬甸的軍政府。國際社會不能讓目前的僵局持續下去。現在是時候讓聯合國安理會介入。它有權力通過一項有約束力的決議,要求軍政權進行真正的談判,並開始推動緬甸的民主改革。
安全理事會有充分的先例就緬甸通過一項決議。安理會曾就很多國家通過決議,包括海地、塞拉利昂、阿富汗、也門和利比里亞,相比起這些國家,緬甸的情況更為堪虞。安理會對緬甸未能採取有行動,將導致更多無辜平民的傷亡。
最近,《對和平的威脅》是由前捷克總統哈維爾與南非大主教德斯蒙德圖圖委託而成的報告,詳細列出聯合國安理會須要介入的原因,以及採取行動的法律基礎。哈維爾-及圖圖的報告建議聯合國安理會要求緬甸軍政權與聯合國合作,以提出改革的計劃。自報告製作以來,安理會一致通過1674號決議,進一步合理化安理會的介入。
在2005年12月16日,聯合國安理會就緬甸局勢進行簡報, 閣下在安理會提出行動建議。我們支持 閣下的建議,並促請安理會通過根據哈維爾生先和圖圖先生所提出的決議。這項決議應:
1)要求緬甸政府將與聯合國秘書長合作,推行實現民族和解的計劃。
2)要求聯合國秘書長繼續參與該和解進程,並要求他定期向安理會進行匯報。
3)呼籲緬甸政府,確保聯合國和國際人道援助組織能即時、不受阻礙地向進入所有地區,為以最弱勢的群體,包括國內流離失所者,提供人道援助。
4)呼籲立即和無條件地釋放昂山素姬和所有政治犯。
謝謝 閣下對此嚴重事件的關注。
副本呈:代表組成的聯合國安理會